铁路建设单位强化合同管理研究
2012-04-10单思源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6期
关键词:合同管理
单思源
摘要:铁路建设单位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建立全过程性、系统性、动态化的合同管理体制成为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必然选择。本文在初步分析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进而提出一些加强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浅要意见。
关键词: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风险防控举措
本文所指的铁路建设单位主要是合资铁路公司和铁路局,其通常以下派分支机构或委托代建形式实施对建设项目的直接管理。
1.铁路建设合同管理现状
投资控制要求高。铁路工程建设的突出特点是生产周期长、环节多,生产要素变量多、变化大,发生资金风险的概率大,特别是铁路建设多使用国有资金,国家定期进行追踪审计,因而对建设单位提出了更高的投资控制要求,作为重要投资控制手段的合同管理成为关键。
利益主体多,防控难度大。铁路建设活动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随着各种利益主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建设单位在与这些利益主体打交道的过程中,特别是随着铁路建设的逐步市场化和规范化,铁路建设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难度越来越大。
自身管理能力不适应建设管理需要。目前,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整体上仍沿用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合同风险意识差;缺乏对合同履约过程的全程监控,过分依赖合同管理专业部门管理合同,缺乏全员参与,欠缺合同风险防控能力,不适应履约期长、主体众多、目标多元、着重履行过程监控的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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