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王一庵平民儒学思想析论*

2012-04-08贾乾初陈寒鸣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贾乾初,陈寒鸣

(1.山东大学 威海分校 法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9; 2.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天津 300170)

王一庵平民儒学思想析论*

贾乾初1,陈寒鸣2

(1.山东大学 威海分校 法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9; 2.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天津 300170)

王一庵尽管晚年做过低微的下级教育官员,但就其一生行谊来看,仍属泰州学派平民学者。他继承了心斋之学,并在诚意慎独方面有自己的新发展。一庵的诚意慎独之学是他平民儒学思想的理论依托,“自强”“法天”观念彰显了一庵平民儒学思想的主体意识,“随分而成功业”体现了一庵平民儒学思想的事功观。一庵以讲学集会为实现其平民政治理想的主要手段。这种手段的苍白表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觉民行道”的“外王”取向,始终徘徊于“内圣”内涵的边缘上,难以真正向外拓展。

王一庵;诚意慎独;主体意识;平民儒学;觉民行道

王一庵(1503—1581),名栋,字隆吉,号一庵,泰州姜堰人。他以族弟的身份师事王心斋(艮),是泰州学派的第一代嫡传弟子,后来学者将之与王心斋、王东厓(襞)父子并称为“淮南王氏三贤”或迳称为“淮南三王”。亦有将之与王阳明、王心斋并称为“越中淮南三王夫子”①《王一庵先生遗集》卷首《年谱纪略》(附出处事迹),东台袁氏编校本。者,有《一庵王先生遗集》传世。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将一庵之学概括为主要两端:“一则禀师门格物之旨而洗发之”,“一则不以意为心之所发”。②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三十二《泰州学案一》,第73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意谓一庵认同了心斋之学的“格物”说并有发展,且一庵在“诚意”方面有新创造。……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