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争议关联案件处理模式探讨
2012-04-02荣荣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2年1期
关键词:关联
荣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8)
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关联案件指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同时存在需要解决的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其在法律事实上有一定的联系,处理结果互为前提条件或互为因果关系的案件形式①。
一、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关联案件的表现形式
(一)以行政争议为主,涉及民事争议
这类案件主要出现在行政诉讼中,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又请求法院审理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的诉讼形式。此类案件中,通常民事争议的处理和解决,取决于行政争议的认定和处理,即行政争议对民事争议有预决作用。目前,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是因行政处罚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关联案件。如甲到乙开设的饭店吃饭中毒,相关行政部门对乙进行罚款。甲认为行政机关处罚过轻,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加重对乙的处罚,同时提出要求乙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要求。
以行政争议为主,涉及民事争议的案件的特点是:此类案件既存在行政争议,也存在民事争议,但行政争议处于核心地位,民事争议具有从属性,二者具有内在的关联性,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有的虽可以分开审理,但民事争议的解决要以行政争议解决为先决条件和依据,而行政争议的解决不受民事争议的影响,即当事人应先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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