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艺术中主观色彩的基本关系与应用
2012-04-02张博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张 博
(重庆三峡学院美术学院,重庆万州 404100)
设计艺术中主观色彩的基本关系与应用
张 博
(重庆三峡学院美术学院,重庆万州 404100)
文章通过对主观色彩概念的定位,结合主观色彩的表现基础,分析了设计师如何更好地把握与应用主观色彩,使主观色彩结合设计的要求与目的倾注于设计作品。这一过程不仅是设计内在的演绎方式,还是设计目的和意愿的外在展示,彰显了设计师设计作品的个性。
主观色彩;设计艺术
面对形形色色的设计艺术作品,观者也许看不懂设计作品中的文字,或者由于文化环境和表达习惯上的巨大差异,观者无法理解设计作品所表达的概念,但是最直观的色彩感受却是显而易见的。通过色彩,观者可以直接感受到画面所要表达的氛围主题。通过色彩表现出不同的情感特征:注目、喜欢、愉悦、轻快、希望、平静、简朴、高贵、优雅。没有费解的概念,就是一种很直观的色彩感觉表达。
如果拿艺术设计作品与现实主义绘画作品相比较,前者更倾向于主观色彩的发挥,后者更倾向于客观色彩的描绘。主观色彩是在现实色彩认识和表现以及观察的基础上,通过艺术家个人的提炼、加工、升华,使色彩具有一定的个性特征、主观意愿的表现性色彩。正如约翰内斯·伊顿(Johannes Itten)所说:“我们每个人所画的和谐的色彩结合,都代表着个人的主观意见,这就是主观色彩。”[1]通过已经提供的前提条件如:企业或单位、性质和特征、活动的类别等等,设计师进行设计的构思和编排从而决定色彩的应用如何与主题很好的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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