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
2012-03-31胡洪彬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胡洪彬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社科部, 杭州 311231)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高度概括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年以来,带领中国人民完成和推进的三件大事,并详尽分析了中国共产党经过九十年的奋斗、创造和积累得来的三大成就,他指出:“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成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1]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中,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概念是首次明确提出,它的提出既实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制度创新领域的科学总结,也大大提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涵层次。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
明晰概念是科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要正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涵义,首先必须对“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制度”等概念有个清晰的把握。在世界历史上,社会主义(socialism)一词最早源于拉丁文,但其作为一种社会思想被世人广泛熟知则要到19世纪,由于其崇尚社会的整体本位,强调基于公众利益进行产品、资本等的管理和分配,因此在早期资本主义模式下被许多思想家所追捧。然而在很长时期内,社会主义思潮在西欧一直都停留正在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和对理想社会制度的空想描写上,并未实现科学化,如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等皆为其代表。19世纪中叶马克思主义诞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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