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国际品牌的营销攻略及对中国体育用品品牌的启示
2012-03-30邹玉享武汉纺织大学
对外经贸实务 2012年6期
■ 邹玉享 武汉纺织大学
近来,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状告中国“乔丹体育用品公司”的事件,引起种种议论和纷争,将中国体育用品市场竞争的激烈和中外品牌的对峙展现在消费者面前。纵观这场意料之中,情理之外的官司,我们不难发现隐藏在篮球巨星背后的国际著名体育用品品牌对中国市场的贪婪和中国本土品牌的围剿。本文通过分析耐克在中国市场的扩张,希望能对中国体育用品品牌国际化运作有所助益。
一、耐克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崛起
(一)耐克:源自代销的国际名牌
耐克公司脱胎于1964年,由菲尔·奈特和比尔·鲍尔曼创立的蓝带体育用品公司(BLUE RIBBON SPORTS),通过在美国代销日本运动鞋制造商ONITSUKU TIGER公司的TIGER品牌运动鞋,蓝带体育用品公司成长并逐步壮大。通过学习和借鉴,不断创新的蓝带体育用品公司开始关注品牌建设。1972年,结束了与ONITSUKU TIGER公司的合作后,蓝带体育用品公司启用了员工于梦境中得到的“NIKE”品牌,并于1978年正式将公司更名了耐克公司。从此,耐克公司开始了在国际体育用品舞台上的梦幻发展。
(二)中国市场:耐克的梦幻之地
1980年菲尔·耐特来中国,在北京设立了第一个NIKE生产联络代表处。其后,秉承“Local for Local”的观念,NIKE从韩国和台湾将订单转向中国大陆,将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引入中国并全心致力于本地人才、销售观念的培养,开始了NIKE在中国大陆的传奇之旅。进入中国伊始,耐克就没有将中国大陆简单看作是一个生产基地,而是将目光聚焦于20多亿只脚,虽然仅仅只是一个潜在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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