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共卫生监督的问题及对策
2012-03-30沈怀东汪洋
当代医学 2012年1期
沈怀东 汪洋
1 公共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
1952年,我国学习苏联模式,在全国各地开始建立卫生防疫站,下设监督科。同时卫生部下设卫生监督司,构成了上下一致的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起一支专职的卫生监督队伍,基本形成了劳动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药品及传染病的监督检测网络[1]。
在50多年的发展里程中,卫生监督管理已成为社会公共事务和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打击卫生违法活动,维护社会卫生秩序,增强人们卫生法律意识和保护人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0年初,卫生部与中编办、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共商,经国务院同意后下发了《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由此揭开了我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序幕。各地根据依法行政、政事分开、综合管理的原则,组建统一的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卫生监督所。主要承担卫生行政许可的具体核准以及卫生标准的督察工作,负责健康相关产品和健康相关职业领域的卫生监督管理[2]。
2 公共卫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2.1 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没有很好落实
近几年公共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特别是政府部门对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逐年增加经费投入,保障卫生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地区已经将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所性质同为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按照参照公务员管理,享受相关待遇,但是落实的情况不是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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