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权的底线及社会保障权的扩张解释新方案
----以人格尊严为视角
2012-03-28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08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
关键词:制度
翟 翌(浙江大学 光华法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08)
由于盲目向欧元区发达国家看齐,近年来希腊政府大举发行国债,使国民享受高水准福利待遇,但其经济水平并无力承担此程度的福利支出,债台高筑终致危机爆发。该情况也存在于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葡萄牙等国,作为发达经济体的法国和德国也因沉重福利负担承担巨额赤字;而美国由于国家债务逼近14.294万亿美元上限,于2011年8月被国际评级机构降低信用评级。欧美各国目前均在削减福利水平以降低债务,从某种意义上讲,本次西方国家债务危机也是福利权危机,福利权的积弊,今天终于暴露为活生生的现实。社会保障事业亟待发展的中国,应吸取欧债危机教训,被誉为“欧元之父”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蒙代尔认为:“对于中国来说,如果能够从这场危机中学到什么经验的话,就是不要引入欧元区的社会模式,即这种福利社会模式。欧元区的赤字、高额的债务,以及没有充足的流动性来偿债等问题,使得欧元区面临金融灾难,政客们为了能够连任,取悦于选民,不断向选民承诺更高的养老金,以及更加便宜的医疗保险制度。而对于很多国家来说,甚至是最富裕的国家,也没法承担这么慷慨的支出”[1]。中国不宜引进易导致财政陷阱的西方“福利权”概念,而应坚持中国宪法文本中的“社会保障权”概念[2],循序渐进地发展相关制度。而虽出现福利权危机,也不应因噎废食,社会保障事业还需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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