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共同体视阈中的创新社会管理
2012-03-28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江苏南京210093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63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
汪 火 根(1. 南京大学 社会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3; 2. 南昌航空大学 文法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63)
社会管理,其实质在于发挥社会自身力量以实现社会的和谐。而社会的力量,往往是以该社会中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各类次级群体、社会组织等中间力量来体现,这种中间力量,在社会学上是用一个专业术语来表述的,它就是共同体。在传统共同体解体后,需要通过培育新的现代共同体,使其得以发挥凝聚公众力量、促进社会参与、激发成员的主体性、增强社会的活力等作用,进而实现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
一、 我国社会管理的沿革与创新社会管理
1. 我国社会管理的沿革
人类是以群体的方式维系生存与发展的,从而形成社会,有了社会的存在,便有了对社会的管理。一种社会管理模式,与该社会所特有的社会结构、文化传统和生产生活方式等有密切关联。就我国的社会管理而言,我们可以大致将其沿革划分为三个阶段。
首先是传统社会时期。农耕文明下的我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内部相对封闭、整体上散漫无组织的乡土社会,借助于上层的官僚行政系统与底层的家族自治系统,基本上就能实现对整个社会的管理和秩序的维系。这种社会管理模式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度培育出了一个庞大的士绅阶层,该阶层“担任官员与当地百姓之间的中介,就地方事务为官员们出谋划策,同时在官吏面前又代表了地方利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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