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国诋毁不应“沉默是金”
2012-03-24
环球时报 2012-03-24
关键词:国家
周寂沫
日本经济产业大臣枝野幸男不久前就日本商标在华遭抢注一事痛批中国,称中国“没有国家自尊心”。把商标问题上升到“国家自尊心”层面,这种言辞不免有些失态,但笔者注意到,除了国内一些媒体作了报道和批驳外,并未看到国内相关部门对这些失态言辞做出公开回应。
随着中国市场对世界影响力的显著增强,关于商标的事件已是屡见不鲜,最近,乔丹就找上门与一家中国体育用品企业说事,苹果iPad的品牌也与一家深圳企业诉诸公堂。这其实是很正常的,是商场中司空见惯的商业行为,双方虽“大动干戈”,但都没有把纯商业的一般现象,提高到国家“自尊”的层面。
因此,这一回,日本官员的表现有点过于敏感,对于几个常见的经济纠纷个案,却动用非同一般的外交辞令,称“事态很严重”,无疑是把事态扩大化了。这种通过诋毁他国来要求对方让步的做法虽然现在只是一个苗头,但理应得到我们的重视。
其实,污名化他国借以在商业战场获得更大利益的做法,在西方国家多不胜数。日本自己也曾屡受其害,上世纪80年代,美国人曾炮制“日本异质论”,压制日本开放市场,给日本造成很大心理压力。时至今日,美国也在使用“贸易不平衡”、“汇率操纵国”、“血汗工厂”等等污名向中国施压,所以作为老牌市场化国家的日本效仿起来并不奇怪。不过,用“国家自尊心”来指责中国实在是谬之千里,大量中国本土老字号也曾遭遇西方企业的侵权,“三国志”、“王致和”等带有明显中国文化印记的商标就先后被西方公司抢注,在以竞争和获取利益为核心的市场博弈中,它们早已将“自尊”抛于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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