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
2012-03-18赫云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4期
赫 云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确立了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内容、配套措施及实施步骤。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也存在不完善之处。本文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分析,对我国当前财务管理创新提供借鉴。
一、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定义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企事业单位日常会计核算过程中,经常遇到的财务管理问题,主要分为单位和财政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两类。国家财政单一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财政管理纳入国家财政国库制度统一管理。被授权支付的事业单位,有国家财政部分,在商业银行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商业银行则是单位和国家财政部门之间的代理银行,当国家财政部门向商业代理银行传递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事业单位在商业银行的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就会增加。只要事业单位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的资金额度小于国家财政部门下达的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事业单位可以多次使用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因此,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实际上是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只不过带有一定的特殊性。零余额账户支付现金,可直接对事业单位用款计划的收款人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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