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村财乡管 加强“三资”管理
2012-03-18侯素芳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4期
侯素芳
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安阳县2007年开始在全县推行村级财务会计代理制,实行村财乡管。2009年将农经站统一更名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服务中心在确保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以代管者的身份介入到村级管理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
一、“三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
(一)原始凭证不正规,手续不完善,单据不齐全
村级经济活动因其所处环境的特殊性,使得村级的原始凭证极其不规范。笔者在对我县村级会计账目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村级购物的原始凭证中基本没有正式的税务发票,大多都是一些形状各异、字迹了草、签章不全、内容比如:台头、单价、数量、大写金额等都不完整的白条子。特别是村级基建项目的原始凭证,从几千元到几万元的支出仅仅用一张“白头收据”下账,连基本的工程结算单、工程协议都没有,真假难辨,漏洞较多。
(二)村级资产类科目、账目设置不全欠规范
我县有少部分村由于历史的原因没有设置固定资产科目。对于在这些年生产经营过程中购置或形成的办公用具,水利设施等固定资产直接计入支出,造成大量资产游离于账外。村级对这部分资产失去控制,为资产的流失、毁损、贪污留下极大的隐患。有一部分村虽在总账中设立了固定资产科目,但是没有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致使村级固定资产家底不清,产权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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