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一些见解
2012-03-18张俊红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4期
张俊红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介绍,中国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加是全国总税收的42%,前者是国税第一大税种,后者是地税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改增值税可以说是这一轮税改中的头等大事,也是第一大税制改革,其改革难度相比近年其他税制改革大得多。我国自1994年施行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以来,这种税制结构下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营业税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抵扣,重复征税问题未能完全消除,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
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改革试点将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由目前的两档调整为四档,是一种必要的过渡性安排。今后将根据改革的需要,适时简并税率档次。税率档次越少越清晰,一般来说,增值税采用单一税率是最好的,但是应当考虑服务业的特性。试点要综合考虑服务业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征管基础条件等因素,先期选择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地区开展试点。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及时完善方案,择机扩大试点范围。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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