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普法教育的好局长——记2011年度“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称号获得者天津市津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吉元

2012-03-17振山,南司,孙悟群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2年7期
关键词:津南区法制宣传司法局

局长 刘吉元

作为天津市津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刘吉元,同时亦是一名津南区政协委员。他是一个有着三十多年工作经验的 “老政法”,为津南政法战线奉献了自己的热血和青春。刘吉元始终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高度的大局观念,重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他习惯于倾听百姓的意见,习惯于回应群众的呼声,习惯于在自己的岗位上找好为人民谋福利的切入点。作为一名党的干部,他熟悉老百姓的疾苦,熟悉民生民态,熟悉民心民意。这使得他在看问题、找思路、促改进、谋创新时更具备了针对性和实效性。

刘吉元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凸显业绩如同一本大书,记载了他动人的故事。作为司法局领导,刘吉元紧紧围绕津南区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突出重点,树立 “大普法”理念,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以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指导组织举办多场法律知识讲座,并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局、处级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注重对农民、特别是 “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党员的普法教育,他推出了面向农村的“1+1”普法新举措,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即:一支农村普法队伍、一部农村法律知识读本。三是贴近实际,组织成立了 “法律进学校”、 “法律进企业”、 “法律进乡村”三支专项普法队伍,真正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四是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水平为重点,积极开展 “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活动。

刘吉元局长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认真落实 “五五”和 “六五”普法规划,提高普法的实效性。在刘吉元同志的组织领导下,津南区司法局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做好大型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利用三月份法制宣传月、各类法规的出台日和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是利用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四是利用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这一有效载体,对农民、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员等各类人群进行针对性的普法。

津南区司法局紧跟形势、打造亮点,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一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监督员,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二是比学先进,争创一流,市局领导、各区县局领导组团莅临津南区司法局视察工作,并对津南区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三是区人大领导定期就津南区 “五五”和 “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听取专项汇报,实地查看了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指导性意见。

刘吉元坚持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积极有效地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主动参与区政府的法制建设,为本区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当好政府的法律参谋,在土地整合拆迁、天津大道建设、信访接待等工作中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和帮助,受到市区领导、市局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为确保本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刘吉元同志总是以实干精神建功立业,总是用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业绩震撼人心。他作为津南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总是忙碌在依法治区第一线。 “五五”普法和 “六五”普法期间,他的身影时常出现在各个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他探索建立了津南区律师参加区长接访日工作制度,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他摸索出一套具有津南区特色的青少年 “七个一”法制教育模式,开辟了津南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格局。他经常亲自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法律疑问,以身作则,不辞辛苦。

作为津南区的政协委员,刘吉元非常注重行使政协委员的权利。他积极参加政协各项会议,配合区委、区政府,就津南区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他重视通过建议和批评,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他坚持对津南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他先后向政协提出了包括 《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0项民心工程在内的数份提案,受到了津南区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协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他先后组织和参与了包括参观津南区安置帮教基地在内的数次政协活动,通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为政协参政议政提供第一手材料;他多次赶赴乡镇基层,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赞扬。

作为津南区司法局的领军人,刘吉元同志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称职的党的干部,一个人民的政协委员,一个崇尚模范精神的人!他总是说: “既然组织上信任我,我就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向组织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刘吉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了其对组织的承诺和誓言。他倾其一腔热血,在人杰地灵、锦绣津南的这片热土上!

猜你喜欢

津南区法制宣传司法局
与“法”有约健康成长——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设想
津南区分层标组地质鉴别孔松散层取芯施工技术与效果分析
黑龙江八五二农场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
西安市司法局:扶志扶出石湾村群众幸福生活
难以阻挡
津南区总工会深入开展关爱职工行动
应付
浅谈人文关怀在卫生监督法制宣传中的应用
书 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