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澳投资谨慎过“税关”
2012-03-12
环球时报 2012-03-12
本报驻澳大利亚特约记者 匡 林
中国私企老板李先生(化名)近日往女儿在澳大利亚的银行账户转入大笔资金,并在澳投资建厂。李先生的做法引起澳大利亚税务局的注意,并对其女儿及李先生在澳企业账务进行审查。李先生认为这笔钱在中国已纳税,通过女儿投资应该没问题,但是澳方却将最初汇入的款项作为个人收入,准备征收所得税。
像李先生这样的中国投资者,因不了解税务制度而给自己带来税务问题,这种情况近来在澳大利亚时有发生。澳大利亚君睿·辉皓税务事务所资源业服务团队首席董事苏振康对《环球时报》记者说,根据澳大利亚税法相关条例,由外国私营公司直接或间接向某非公司实体的股东或者该股东的关联人士(如其子女等)支付的款项或提供的贷款,在澳大利亚可被视为“未付税股息”,收款人因此要缴付这笔资金的个人收入税。
澳大利亚的税务制度十分复杂,除了国家级的税法,澳大利亚6个州和各领地也各自征税。这些税法通常十分详细而具体,单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所得税法条文就超过6000页。此外,税法也会随时更新变化。如果投资者不了解情况,出现漏税情况,澳方将通过罚款及利息的方式征收额外税款。
近年来,中国投资者在澳大利亚投资呈现不断上涨趋势。据报道,中国已是澳大利亚的第二大投资国。据统计,仅2009年,澳方已经批准来自中国高达266亿美元的投资金额。不光是中国私企,中国国企也常常因为缺乏对澳大利亚税务制度的了解,导致问题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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