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和阳光化道路
2012-03-09丛嘉益
产权导刊 2012年10期
■ 丛嘉益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探索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和阳光化道路
■ 丛嘉益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民间金融为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但伴随其发展,监管和法制等诸多问题逐渐显现,给我国经济秩序带来了众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在肯定其积极作用的同时必须对民间金融的良性发展进行规范化和阳光化引导,真正发挥其对经济的积极效应,优化我国的经济结构。
中小企业 民间金融 规范化和阳光化
中小企业是中国民间金融活跃主体的主要代表者,自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对我国金融体系流动性带来极大冲击之后,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更加困难。尽管国家推行4万亿的信贷扩张计划来缓和融资难困境,但在执行过程中金融资源却向国有企业及大型企业倾斜,对中小企业的救助有限。在此情况下民间金融宛如一棵救命稻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金融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但是,民间金融又具有干扰信贷政策、扰乱金融秩序的消极效应。因此,亟需对民间金融进行规范化和阳光化引导。
1 民间金融迅猛发展原因分析
近几年民间金融规模异常庞大,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据统计,我国民间金融规模目前已超过万亿元,在福建、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民间金融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已占到中小企业融资比例的40%。据2004年中央财经大学地下金融课题组对全国20个省份进行的首次调查显示,截至2004年末地下金融信贷规模在7400亿元至8300亿元之间,相当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增加额的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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