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沉下去,民心升上来——河南汝阳县法官村长工作模式调研
2012-03-09艾新伟
决策与信息 2012年2期
关键词:群众
文/艾新伟
2011年初,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开始推行一种新的工作模式——“法官村长”工作机制,全院81名干警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深入广大农村,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服务,把众多社会矛盾和群众纠纷化解在广大农村的最基层。经过10个月的实验和推广,这种工作模式受到群众和政府的广泛赞誉,锦旗、感谢信源源不断地涌入法院,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最近,记者深入汝阳县进行走访、调研,耳闻目睹了这一创新机制的效果,感觉到法官村长工作机制——党委支持、群众满意、社会认可、政府夸奖,的的确确是一件惠民、利国的好事情。
一、农业人口多、涉农纠纷多、农民信访多,是法官走进农村当“村长”的重要原因
村长,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人。在我国广大农村,乡村邻里如果有纠纷,往往先想到的是找村长;村长采用民间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老百姓感到亲切和信赖。
那么,是怎样的动机促使法官摇身变成了老百姓敬仰的“村长”?
经过深入调研,记者认为,汝阳法院的法官村长工作模式,是当前农村社会管理中农村人口多、涉农纠纷多、农民信访多的“三多”形势和基层法院面临的很多困境的必然选择。
汝阳县是河南省西部山区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全县13个乡镇,216个行政村,2364个自然村,人口43万,其中农业人口37万,占总人口的86%。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涉及“三农”问题的纠纷不断出现,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对抗性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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