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遭遇全球贸易救济措施情况的统计分析
2012-02-16祝福云陈晓暾
陕西科技大学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措施
祝福云, 陈晓暾
(陕西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21)
0 引言
WTO规则规定:在国际贸易中,当贸易参与方的不公平贸易行为给另一方带来实质性的损害或在无法预见的紧急状况下贸易参与方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有关机构可以给予受到损害的一方帮助或救助,即采用“贸易救济”措施保护相应产业.当前WTO规则中贸易救济措施的核心可以被简单概括为“两反一保”,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三种具体政策措施[1],三者分别针对非正常的低价倾销行为、政府或有关机构对企业的补贴行为和进口数量激增的情形.
多年来,我国已持续成为全球贸易救济措施的重灾区,这给出口企业和行业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今后,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参与程度会进一步加深,认清当今我国企业遭遇贸易救济措施的基本特点,有助于企业、政府、行业协会和公众等各方认识我国出口企业在全球贸易摩擦中的处境,从而有利于企业和行业制定恰当的发展战略和出口战略、有利于政府建设和实施企业参与全球贸易的政策支持体系.
就“两反一补”三种贸易救济措施自身特点而言,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都可以针对特定的产品和特定的国家,而保障措施针对的是某一类产品,不区分国家[2].在本文的分析中,主要就以中国为独立诉讼对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情况进行分析,中国被诉的保障措施的情况将另行讨论.本文统计数据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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