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图书馆适用法定许可制度研究*
2012-02-15卢国强孙常丽
图书馆学刊 2012年1期
卢国强 刘 芳 孙常丽
(牡丹江医学院图书馆,黑龙江 牡丹江 157011)
卢国强 男,1982年生。硕士,馆员。
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进步推动了数字图书馆的出现与发展,而在数字图书馆的发展过程中,不仅要面对技术问题带来的挑战,就目前我国数字图书馆的现状来看,更多的是要面对社会、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在我国已有的有关图书馆版权问题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于如何解决数字图书馆的版权问题均存在一定缺陷,需要各项法律法规共同配合,同时探索新的途径解决数字图书馆发展中存在的版权问题,给数字图书馆创造一个科学合理的法律环境。
1 数字图书馆面临的版权困境
在新的环境中,图书馆适用的传统的权利豁免制度面临挑战,难以满足图书馆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的发展要求,版权问题成为我国数字图书馆发展的瓶颈。
首先,随着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传统图书馆的馆藏开始数字化,而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是数字图书馆的基础。在传统条件下,一本书同时只有一个许可,而在数字环境下,由于数字图书馆没有时空限制,一本书同时允许有多个许可,可供多个用户同时在线阅读。这就在载体对象、工作内容、服务方式上和传统图书馆有着本质的区别,对权利人的影响也远远大于传统条件下的借阅。显然,传统条件下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已不能满足数字环境下图书馆合理使用的需要[1]。
第二,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新的版权立法大都赋予了权利人在作品数字化利用方面较强的保护,意味着图书馆在以数字化方式利用作品之前必须取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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