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德国法律地位问题对两岸关系的启示
2012-02-15范宏云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2年3期
范宏云
1945年德国法律地位问题对两岸关系的启示
范宏云
1945年5月8日德国战败投降,6月5日美、苏、英、法宣布分区占领德国全境,1949年在美英法占领区和苏战区分别成立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这些事件引发了国际法学界关于1945年德国的法律地位问题的争论,即1945年德国作为国际法上的国家是否因上述事件的发生而继续存在的问题。该问题自产生时起已经六十多年,但并没有因时过境迁而被遗忘,反而越来越受到台海两岸国际法学界的关注。1945年德国法律地位问题实质上是关于在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成立之后直到1990年两德实现统一这四十余年期间,在整个德国的领土上是存在“一个德国”还是存在“两个德国”的问题,是涉及当时德国统一与分裂的根本问题,类似于台海两岸是“一个中国”还是“一中一台”。有关1945年德国法律地位问题的争论之所以受到两岸学者的热捧,最直接原因是中国存在两岸关系问题,它也是一个涉及中国统一与分裂的根本问题。两岸学者历来把德国问题和两岸关系结合起来研究,试图从德国问题中总结出有利于两岸关系良性发展的经验和启示。德国问题和两岸关系都是高度政治化议题,但任何政治化议题都会有稳定的法律层面的内涵,如果研究者只本着自己的政治立场,只关注问题的政治层面,而不对德国问题和两岸关系的法律层面进行深入研究和客观把握,那么总结出的所谓德国经验和对两岸关系的启示必然缺乏法理基础和实践检验,从而缺乏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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