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应着力做好四个“主攻”
2012-02-15华金辉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2年3期
关键词:管理
华金辉
社会管理创新应着力做好四个“主攻”
华金辉
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创新社会管理已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各地开展了多层面、多环节、多方式的改革探索,且取得了不少成效,但对比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目前的改革探索在一些关键和重点问题上仍处于表层,深层次问题仍有待破解。要取得实质性破解,社会管理创新应着力做好四个主攻。
一、社会管理创新应摒弃不均等的评判标尺,主攻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理想社会的本质要求和普遍价值,缺乏公平正义,人类社会的运行则会缺乏应有的理性。温家宝总理指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是政府的良心”。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在公平正义的导向下,将公平正义落实到社会管理的各项制度、政策和管理活动之中,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整个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正如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2011年2月20日世界社会公正日致辞所说:“社会公正不仅仅是一项道德责任,它是国家稳定和全球繁荣的基础。谋求社会公正对于最大限度发挥公平增长的潜力和尽可能降低社会动乱的风险至关重要。”社会公正是促进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的根本。著名学者孙立平讲过,“当一个社会公平正义不能得到有效维护的时候,就导致双面的结果:一方面是社会矛盾的增加,一方面是犬儒主义的盛行和是非与道德感的泯灭”。……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