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悬一“官”
2012-02-11游宇明
百家讲坛 2012年12期
游宇明
封建皇权下的老百姓真的是命比纸薄,皇帝和家族长辈可以像割草一样割掉你的脑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样的杀戮无需任何过硬的理由。其实,在那个时代,可以要你命的又何止是皇帝、长辈呢,随便一个地方官都能以审案的名义将你送进鬼门关。
清代中后期,刘燕庭做四川廉访使时,凡是各州县送到省里的犯罪嫌疑人,不问真伪,先要打400小板,然后讯供。后来,刘燕庭怕冤鬼复仇,就叫差役将犯人押至东门大街城隍庙占卦,打阳卦的免死,打阴卦的一律立即处死。
四川隆昌县令王九牧判案也喜欢“跟着感觉走”。村民叶允喜与其胞嫂黄氏通奸,黄氏的儿媳对此非常不满。某次,黄氏指责儿媳不懂规矩,儿媳愤怒地回答:“我可不像你,连正常的伦理都不要了!”黄氏气得要死,当即伙同叶允喜将儿媳殴勒至死,还伪造现场,对外人说儿媳是自缢。儿媳的娘家人看出破绽,频频告官。知县孙濂却不当回事,直到尸体腐烂也未勘验。继任的县令王九牧查验倒是查验了,却认为黄氏的丈夫叶允寿知情,当即将其抓走严刑拷打,老实巴交的叶允寿因此死于非命。
封建官员凭感觉判案还不是最坏的,至少这些被随意杀害的人里有些可能是真正的犯罪分子;最可怕的是,明知被抓者无罪,偏要制造冤假错案。道光年间,四川遂宁发生一起盗窃案,一个贫户家里唯一的一床被子和睡觉时脱下的衣服被偷去了,而这家的男主人久患痨病,恰于这晚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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