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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雉:中国分封制的掘墓人

2012-02-11李聪慧

百家讲坛 2012年6期

李聪慧

刘邦登基之初,因为历史的原因封了七个异姓王爵,以及一大批侯爵,各个王侯都有自己的国土和人口,其税赋用来供养王侯,可以继承。侯爵势力小,最多不过一两个县城、两三万户人家而已。王爵至少封有几个县城及其人口,并且拥有自己的政府和军队,刘邦的中央政府最多派几位官员担任各个王爵政府之中的首脑。王爵势力巨大,难以约束,给大汉皇朝的稳定带来巨大潜在威胁。可能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刘邦才与众将杀白马为盟,约定“非刘不封王,无功不封侯”。

“白马之盟”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刘邦虽贵为皇帝,但与其部下的关系并非绝对服从式的上下级关系,刘邦只是身兼国王(中央直辖土地及其民众)和联盟老大两职的盟约长而已,其政治角色介于春秋战国时的霸主和秦始皇两者之间。刘邦为政时期,中国的社会组织形式基本上回到春秋战国时的分封制,改朝换代并没有冲击到自黄帝以来的分封制。

刘邦驾崩后,吕太后为了强化自己的统治,在采取“无为而治”,巩固西汉政权的同时,首先打击诸侯王和政治上的反对派,重用其宠臣审食其。然后布置党羽,大封诸吕及所爱后宫美人之子为王侯。随后杀掉赵王刘友和梁王刘恢。紧接着吕太后追封她已故的两个哥哥,大哥周吕侯吕泽为悼武王,吕释之为赵昭王,以此作封立诸吕为王的开端。三四年的光景,吕后先后分封吕氏家族十几人为王侯。

除此之外,吕后还不断夺回王爵的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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