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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从造反派手中捡了一条命

2012-02-11刘文焰

文史博览·文史 2012年11期

1949年9月,我进入长沙的革命大学学习。毕业后,被分配到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政保科工作。1963年2月,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在望城县坪塘镇利用“大跃进”大炼钢留下的厂房,组建强制劳动(简称“强劳)单位——长沙市红砖厂。我请缨前往,加入了针对强劳的教育改造队伍。

1966年6月,“文革”开始。社会思想意识逐渐出现混乱,活跃于各个舞台的造反派主张“无产阶级”登台,仇视一切“资产阶级”事物,“公检法”(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被其列入资产阶级队伍,喊出了“砸烂公检法”的口号,全国各地出现多个组织,进行打击“公检法”活动。我所在的强劳单位,许多强劳人员也开始骚动,想方设法与狱外造反派进行联系,脱逃事件屡屡发生,管制工作难度愈来愈大,干警与强劳人员之间矛盾丛生。

由强劳单位所掌控的犯罪证据材料对于逃脱的强劳人员来说至关重要,这关系着他们的历史清白问题。于是我向上级反映,建议将单位的重要文件和强劳人员的档案深夜转移,并参与了档案的转移工作。可是,这也招致了强劳人员的强烈恨意。此时,传来消息,说兄弟单位有三位同志被造反派强劳人员抓获,不久即遭乱棒活活打死,惨不忍睹。为避免锋芒和伤害,组织决定让单位人员都暂时回家规避。

回到株洲老家后,我对单位和工作总是牵肠挂肚。一天,终于忍不住闲着,带着我爱人和舅舅一起来到株洲市里了解形势,不料却大祸临头。三名流窜到株洲的强劳人员认出并盯上了我,伺机将我抓获,并立马进行严控,追逼档案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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