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涵剖析与目标构建:对公诉人建设的理论解读
2012-01-29皇甫长城
中国检察官 2012年1期
文◎皇甫长城
内涵剖析与目标构建:对公诉人建设的理论解读
文◎皇甫长城*
加强公诉人建设命题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公诉工作从侧重于对制度机制的完善,逐步进入到对人的能力的重视与提升的新阶段、新境界。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公诉工作会议指出:“加强公诉人建设,是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形象的一项战略工程。”完成这一工程,首先必须深刻认识其价值意义,正确把握其定位方向,全面理解其目标体系,这是我们思考和探索中国公诉人建设问题的思想保障。
一、加强公诉人建设的价值意义
“法治乃法律人之治。”司法经验一再证明,司法过程中最直接、最关键也最难把握的问题,是“人”的问题。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将公诉人建设作为公诉队伍建设的重点,强调重视对公诉人的培养、爱护和尊重,既是公诉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司法活动的规律要求,更是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公诉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公诉人建设,符合公诉工作的现实需要,是破解公诉发展难题的关键所在。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社会矛盾结构,正从宏观模式转变为微观模式,公民对权力的依赖,逐渐从对政党、政府的依赖转向对司法的依赖,[1]社会各种纠纷矛盾更多地以诉讼方式包括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解决,公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一个小小的案件,就可能引发社会的关注,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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