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犯罪的侦查方法与谋略
2012-01-29艾洪勋高忠祥
中国检察官 2012年1期
关键词:心理
文◎艾洪勋 高忠祥
贿赂犯罪的侦查方法与谋略
文◎艾洪勋*高忠祥**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形势的变化,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手段和方法更为隐蔽和狡猾,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力、对抗性和反侦查能力也有所增强,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侦查破案和固定证据的难度。因此,侦查谋略的运用对反贪工作已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试从初查、立案、讯问和深挖犯罪四个方面对侦查谋略的运用进行分析。
一、初查阶段强化线索分析和谋略运用
(一)科学甄别案件线索,减少初查盲目性
案件线索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基础,没有了案件线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就如同无源之水、无米之炊。而在所受理的案件线索中,由于控告人和自首人受本身的文化、法律知识和客观条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不可能提供更多更具体的情况,有的是真实的,有的是失实的,有的真伪相杂鱼目混珠,不一而足。因此办案人员在展开初查前,需对所受理的材料进行认真筛选、甄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1.根据案件线索来源,分析举报人与被举报人有无利害关系,判断举报材料的可靠性;
2.根据举报线索,分析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生活情况,判断其是否有职务犯罪的可靠性;
3.根据举报情况反映的职务犯罪问题所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金额、职务等,判断案件的可查性;
4.根据举报事实,分析判断其职务犯罪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是否有法定需要追究的条件,提高初查的成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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