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医疗保险谈判的国际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2-01-29吴嘉怡余伯阳

中国医药导报 2012年35期
关键词:机制服务

吴嘉怡 余伯阳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江苏南京 210009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我国的医疗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大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可及性。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趋于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保险覆盖人群已超过12.95亿,覆盖了全国95%左右的人口,全民医保的目标初步实现。然而,我国医疗保障的质量和层次还不算高,对医药费用的控制和对医疗服务效率的改善作用还没有显现,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医疗保障水平,将社会医疗保险由粗放化管理向精细化服务转变。为此,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1]。同年,新版药品目录也首次提出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概念,强调目录调整需要探索与医疗保险谈判制相衔接的思路。谈判机制概念的提出顺应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要求。

“十二五”医改规划方案提出:“要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2]。”这又为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建立与运用奠定了制度基础。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谈判实践还处于初级阶段,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建立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措施。……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机制服务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的思考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自制力是一种很好的筛选机制
招行30年:从“满意服务”到“感动服务”
定向培养 还需完善安置机制
破除旧机制要分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