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产业化的流行模式及其影响*
2012-01-29樊柯
中州学刊 2012年6期
樊 柯
1947年,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中首次提出“文化产业”这一概念,并从批判的角度分析了文化产业的危害,认为“文化产业只承认效益,它破坏了文化艺术作品的反叛性”①。法兰克福学派以此发端,表明了其主要观点:作为一种产业形式的现代文化生产破坏了文化的批判精神和否定性意识,使之沦为意识形态工具,在文化产业的影响下,大众被异化了,成为只会被动接受现有社会秩序、不知批判和反思的“单维人”。以阿多诺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产业持批判态度,其价值立场暂且不论,不过,采用“文化产业”这一概念,可以表明法兰克福学派对现代文化属性的认识:文化不再仅仅是一种精神创造,在工业社会时代,它已经构成一种特殊的产业。这即是说,文化不仅具有文化属性,也具有产业属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依据这一定义,广播音像、戏剧影视、网络游戏、报刊图书等都可以被列入文化产业,小说类图书的出版发行是文学类图书出版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当然也属于文化产业。网络小说是在20世纪末伴随互联网传播方式兴起的一种新兴小说创作形式,1999年,走红网络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在中国大陆以传统图书形式出版,销量迅速突破百万,从而引起了大众对网络小说的关注和重视,也成为推动网络小说创作井喷的一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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