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背景下文学的发展问题*
2012-01-29方习文
中州学刊 2012年6期
关键词:文化
方习文
在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的背景下,文学自身的发展问题也随之提上议事日程。《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在“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时,提出了八项重点任务,排在首位的就是要“发展重点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并没有具体的关于“文学”的明确定位与目标设计。其实,在一般关于文化产业分类、范围、标准认定的理论体系中,“文学”亦没有作为独立的项目与产业列出,相反,“艺术”的产业化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与价值。种种情形,是不是意味着文学具有天生的远离产业化的属性,或者文学本身具有难以被文化产业利用、开发的资源与功能呢?如果真是这样,对文学本来就持有“死去”、“边缘化”等态度的人,悲观与被动的心态会进一步加剧,无论历史与现实,从没有失去活力甚至效应的文学事业,其发展问题就真的变得困难重重了。所以,如何面对文化产业思考并谋求文学生存发展的问题就具有理论与实践上的双重意义。
一、市场化确立了文学的商品属性
文化产业所依赖的指导思想或者说价值观就是将市场化作为产业运作的重要体制与机制,市场化程度越高,产业化程度越高。这意味着进一步明确了文化包括文学所具有的商品属性。
长期以来,文学的精神属性与审美属性使文学具有警惕与规避商品属性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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