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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道教政策及其道官制度

2012-01-28刘康乐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刘康乐

(华中师范大学道家道教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9)

南朝宋、齐、梁、陈相承,基本上继承了魏晋时期的宗教政策和文化传统,对道教持较为自由的政策,道士多为士族出身,社会身份与政治地位也较高,在南朝士族的支持下,也成为新的士族集团成员,发展了具有地主庄园性质的道馆经济。南朝在道教管理上,由于道士自身的社会地位,政府也较为重视道门领袖的模范作用,从而达到道教组织的自正自治。南朝的道官制度虽然没有僧官制度那样较为系统,但也开始了道官制度的探索和尝试,曾任命了中央和地方的道官。南朝政权还在各大道馆普遍任命馆主、上座等宫观的管理者,并给予他们较为丰厚的待遇,这些宫观管理者也可以看做是基层的道官。

一、南朝道教政策

南朝继承魏晋时期的道教政策,对道教采用既利用又控制的手段。南朝佛教兴盛,虽然道教也有较大的发展,但佛教在政权中的影响力远在道教之上。南朝天师道也与北迁的天师道一样,出现科律废弛、置治混乱的现象。南朝上层士族奉道,也对天师道提出了改革的要求。刘宋时著名道士陆修静着手整顿和改革天师道,南朝道教面貌为之一新。

刘宋时期的文帝、明帝皆尊信道教,优宠道士,以陆修静为甚。陆修静精诚修道,访求道书,名声远播,宋文帝甚为钦佩,敬信其道,召入宫中讲学。元嘉二十九年(452年),陆修静入宫讲道,皇后王氏亲执弟子礼。后来陆修静南游庐山,宋孝武帝大明五年(461年)于庐山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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