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模拟法庭教学之探讨
2012-01-28张斌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张 斌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系,河南周口466001)
高校模拟法庭教学之探讨
张 斌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系,河南周口466001)
模拟法庭教学是目前国内高校法学院(系)法学教育教学模式,该模式弥补了传统法学教育忽视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与锻炼的缺陷,符合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但是,这种教学模式受诸多现实条件的限制,对法律实训、培训的价值是有限的。可以从设置模拟法庭课程并列入教学大纲、建立模拟法庭实验室、组建高水平的指导教师队伍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模拟法庭;法学教育;教学模式
我国传统法学教育偏重于理论教学,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与法律专业教育的目标不符,致使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缺乏实际工作能力,毕业后很长时间内难以胜任工作。如何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加强实践教学,是当前法学教学工作所面临的重大课题,特别是对于我国“既无法律技能培训的专门机构,在法学教育中又缺乏对法律技能培训理念与方法的国度”来说[1]。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把理论教学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较好地弥补了传统法学教学的不足。
一、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积极作用
模拟法庭就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将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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