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文化与法治精神的关系
2012-01-28辽宁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辽宁沈阳110032
中国司法 2012年4期
周 文 (辽宁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辽宁沈阳 11 00 32) ■文
论法治文化与法治精神的关系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Culture and Spirit of the Rule of Law
周 文 (辽宁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辽宁沈阳 11 00 32) ■文
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步入 “六五”普法之后,特别是在我国宪法实施30年之后,人们都在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如何将全民普及法律知识活动转到弘扬法治精神的层面上来。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和持续发展,也关系到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文明社会的大局。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是党的十七大正式提出的新时期法治建设方针。从普及法律知识到弘扬法治精神,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已经步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这不仅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如何在深层次贯彻实施的问题,同时,也强调了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需要先进的理念指导和精神支撑。
法治精神体现为法律信仰与法治崇尚。在实际工作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将普及法律知识转化为弘扬法治精神,如何提升党和政府及其公民信仰法律和崇尚法治的公信意识和诚信意识,如何培育全社会人心向善的文明意识,这是贯彻和实施好 “六五”普法规划应该深入探讨的问题。作为以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为宗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以弘扬法治精神作为价值目标,一方面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融入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以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等社会法治化各个环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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