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的经济学分析
2012-01-28■崔劲
中国资产评估 2012年8期
■崔 劲
资产评估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基础并非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资产评估具有深刻的经济学基础。作者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资产评估的经济学基础。资产评估的经济学属性决定了专业性与独立性是资产评估的根本特性。
一、评估行业存在的基础
评估行业存在的基础是什么?这是一个关乎行业前途命运的根本性课题。多年以来,很多评估人习惯于告诉外界:之所以要评估,是因为根据某某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必须进行评估。然而,众所周知,法规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行业存在的基础如果仅是若干法规或文件的条文规定,则该行业的生存与发展将会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知道,以公司设立为评估目的的业务是评估行业的重要业务之一,其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公司法中对股东非货币性资产出资需要评估作价进行了明确规定。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对资本制度的选择曾经产生很大的争议,部分专家认为应仅要求对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进行股东评估(即股东内部协商评估),并主张将法定资本制变更为授权资本制。经过反复研究,最后公司法坚持了独立第三方评估的要求,认为这比较适合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并部分采纳了授权资本制的内容,实行较为宽松的法定资本制。尽管继续坚持了以资本信用为基础的法定资本制,但很多专家也认同以资产信用为基础的资本制度的设计与实施是未来的总体发展方向,因为从国际实践经验来看,该制度更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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