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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运作现状分析

2012-01-28文◎张磊钟鸣

中国检察官 2012年3期

文◎张 磊 钟 鸣

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运作现状分析

文◎张 磊* 钟 鸣**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2007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对200余起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时有力地固定了证据,强化了对讯问活动的监督,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但在实践中也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运作成效

(一)规范了侦查讯问过程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客观记录和再现了讯问的全部过程,对侦查人员的讯问手段、方式、过程在证据上进行固定,进一步强化了对侦查人员讯问活动的监督,促使侦查人员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侦查思维、办案模式等方面发生深刻转变。在文明执法方式下无法取得有罪供述时,侦查人员只能另觅途径,寻找突破口,通过提高讯问技巧、收集旁证、间接证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真正实现从由供到证向加强初查、全面调查取证、证供相辅相成方式的转变,向谋略型侦查转变。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后,北京市未发生一起因讯问程序违法被审查逮捕、公诉部门监督纠正或者在庭审中被辩护律师指出,证据被法官排除的案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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