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休克监禁及其借鉴探讨

2012-01-28吴宗宪

中国检察官 2012年3期

文◎吴宗宪

休克监禁及其借鉴探讨

文◎吴宗宪*

编者按:社区矫正凭借其促进罪犯更好回归社会的矫正效果,已成为当今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本专题不论是国外休克监禁制度的借鉴、《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解读,或是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理论和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问题的评析,均旨在丰富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特别是明确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监督职能,使社区矫正整个体系得到良好地运行。

一、休克监禁概述

休克监禁(shock incarceration,SI),又译为“震慑性监禁”,是指为了威慑和阻止犯罪人进行新的违法行为而在缓刑或者假释前后对犯罪人实行的短期监禁。

休克监禁是当代西方国家中社区矫正的重要形式。一般而言,把休克监禁看成是为了增加传统的社区矫正形式的惩罚性而发展起来的社区矫正方式,属于“中间制裁”(intermediate sanction)的范畴。中间制裁又称为“中间刑罚”(intermediate punishment),它是指介于传统的社区矫正和监禁刑之间的制裁形式。由于这类制裁形式主要是为了解决监禁刑和传统的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而发展起来的,因此,往往被看成是监禁刑或者传统的社区矫正的替代形式。

在一些文献中,还使用了一些类似的名称。例如,“休克缓刑”(shock probation)、“休克假释”(shock parole)、“间歇拘禁”(intermittent confinement)、“间歇型监禁”(intermittent imprisonment)、“间歇型刑罚”(intermittent sentence)、“复合刑罚”(split sentence)、“混合刑罚”(mixed sentence)等。这些名称实际上也代表了休克监禁的不同形式,它们相互之间有不同程度的差别。

休克监禁的这些形式尽管在设计和组织方面有一些差别,但是,其基本的成分是相同的,那就是:(1)首先将犯罪人监禁一定时期,让他们体验监狱的艰苦生活,对监禁刑产生惧怕心理;……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