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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安机关正面宣传失位初探
——以温州“4·11”持刀劫持人质案为例

2012-01-28林闯孟卢建胜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林闯孟,卢建胜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浙江 温州 325000)

基层公安机关正面宣传失位初探
——以温州“4·11”持刀劫持人质案为例

□林闯孟,卢建胜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浙江 温州 325000)

温州公安15分钟内成功破获一起持刀劫持人质案,本应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安的“快速”应对,但由于组织宣传失位,而白白浪费正面宣传公安、展现公安形象的大好机会。这种组织宣传失位表现在:“卖点”失位、控制失位、速度失位、深度失位。要从“改、谋、借、育、建”等五方面提高公安机关正面宣传自身的能力。

宣传报道;大众媒体;公安机关;“4·11”持刀劫持人质案;温州市

孟建柱部长指出,要“加强和改进舆论引导工作,提高舆论应对能力,实现公安机关与媒体良好合作”。实践也证明,能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不仅事关维护公安机关形象和公安工作发展的全局,而且还事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此,笔者以温州“4·11”持刀劫持人质案件的宣传工作为例,对加强公安正面宣传谈几点肤浅认识。

一、案件回放

2012年4月11日晚20时25分,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指挥中心接报一重大紧急警情:市区黎明派出所辖区银都大酒店对面,一男子在一辆 “路虎”车里持刀劫持一名小女孩。接警后,指挥中心迅速指令黎明所动态处警车处警,在1分钟时间内3辆警车同时到达现场处置,并组织周围热心群众堵截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在逃窜中跳进河里,经民警耐心做思想工作后,犯罪嫌疑人于20时40分被拉上岸,并被带回所里接受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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