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现状分析与惩防对策
2012-01-28文樊张红见杨彩霞
中国检察官 2012年19期
文樊 洪 张红见 杨彩霞
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现状分析与惩防对策
文◎樊 洪*张红见*杨彩霞*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方面的投入,扶贫补贴、种粮直补、养殖补贴、农机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水利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多种惠农补贴、补助资金,自上到下逐级发放到位。
2012年5月,郑州市检察院反贪局系统地开展了对农村基层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调研分析,总结涉农惠民职务犯罪多发领域、多发环节,深入分析作案动机、手段,重点挖掘农村“三补”款物管理机制建设欠缺和监督管理漏洞,为今后进一步有效地惩治和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提供了有效借鉴。
一、涉农惠民领域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外部监管缺失,使农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心存侥幸
一是部分乡镇政府对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监管不到位。乡镇政府作为行政村和自然村的直接上一级政府,对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财务管理负有直接监管之职。但在走访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乡镇政府对村财务监管不到位,一部分从乡镇财政下拔的补助、补贴资金,往往“一拔了之”,即使组织检查审计也大多图形式走过场,村支书或村主任稍做手脚即能蒙混过关。一些直接由政府或开发商支付到村基层组织,再由村基层组织发放的村民征地、拆迁等补偿款等,则更是无人过问无从监管。如此监管不力,使一些村干部产生不拿白不拿,拿了也没人发现的侥幸心理,这无异是农村基层组织成员侵财犯罪生根发芽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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