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妇女在苏维埃革命中的差异性选择——以中央苏区为中心的考察
2012-01-28汤水清
中共党史研究 2012年11期
汤水清
妇女解放运动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变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为使命的中国共产党,继承五四时期先进知识分子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的传统,将妇女解放置于民主革命和社会革命中。1922年中共二大将“废除一切束缚女子的法律,女子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教育上一律享受平等权利”列为党在工人、贫农与小资产阶级联合战线中的奋斗目标之一;并专门作出《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指出要打破旧社会一切礼教习俗对妇女的束缚。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115—116、88页。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的《妇女运动决议》在总结以往妇女运动的经验时认为:“过去的妇女运动偏重于小资产阶级的运动”, “缺乏广大的劳动妇女群众中的工作”,并由此强调“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在乡村中的任务是吸收劳动妇女加入到苏维埃革命方面来。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430、433、437页。在取得局部执政地位后,中共将妇女解放与吸收乡村妇女参加革命的思想主张付诸苏区实践,注重在苏维埃革命中发挥妇女的作用。由于中共和苏维埃政府在保障妇女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婚姻等权利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及其产生的积极效果,学术界对苏区妇女解放运动以及她们在苏维埃革命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妇女解放被誉为“苏区社会建设最具代表意义的成就”,苏区妇女也因此被看做是“地位上升最快的群体”,是“根据地建设中一支重要的生力军”①分别见余伯流、何友良主编:《中国苏区史》,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972—9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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