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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文化:学科范畴中的文化视野

2012-01-28郭若平

中共党史研究 2012年11期
关键词:党史书写形式

郭若平

如果将“党史文化”这个概念的提出,仅仅视为只是党史学术研究上的一个创意,那是远远不够的。这个概念的提出,既预示了党史研究的学术空间将有更大的拓展,更重要的是,又显示党史研究正在呼应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时代要求。党史文化是党史学科发展过程中新出现的一个研究领域,对它的研究,不能只停留于某些具体文化现象的研究,而是对丰富多彩的党史文化现象进行综合与概括的研究。在学科意义上,党史文化是抽象与具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统一体,也是这种“关系统一体”的概念化表述。党史文化使当代中国文化获得一种新的展现形态,对党史文化的研究,是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研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党史文化的“文化”位置及其结构

党史文化的表现形式早已存在于现代中国的文化历史长河之中,并且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影响着、制约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党史文化是一种文化存在,对其进行分析,无法回避文化及其文化的解释性问题。对于文化如何定义,至今学界依旧莫衷一是。1952年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罗伯和科拉克洪发表《文化:一个概念定义的考评》,认为:“文化存在于各种内隐的和外显的模式中,借助符号的运用得以学习与传播,并构成人类群体的特殊成就,这些成就包括他们制造的各种具体样式,文化的基本要素的传统(通过历史衍生和由选择得到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其中尤以价值观最为重要。”①李鹏程主编:《当代西方文化研究新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07页。英国文化研究的理论奠基者之一雷蒙·威廉斯,曾将文化定义为三种“描述”:第一种是“理想的”文化定义,即文化是对“构成一种永恒秩序或与普遍的人类状况有永久关联的价值的发现和描写”。第二种是“文献式”的文化定义,即“文化是知性和想象作品的整体,这些作品以不同的方式详细地记录了人类的思想和经验”。第三种是“社会”的文化定义,即“文化是对一种特殊生活方式的描述,这种描述不仅表现艺术和学问中的某些价值和意义,而且也表现制度和日常行为中的某些意义和价值”。但这三种“描述”并非孤立存在或发生作用,“任何充分的文化理论必须包括这些定义所指向的三个事实领域”。①罗刚、刘象愚主编:《文化研究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25、127页。尽管上述这两种界定并不能囊括文化的所有内涵,但至少透露出这样的消息:首先,文化是一种社会生活样式或行为模式;其次,文化是由“文献”承载而存在和传播的现象;再次,文化是以思想、价值、意义等为核心的观念系统。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文化会因长期积累而形成文化传统。

文化一旦要显现为它作为“文化”的存在,就不会(其实也不可能)抽象地独立存在,而必须被各种具体形式所表现。日常生活中的风尚、礼俗、习惯等等,精神生活中的思维、话语、交流等等,社会生活中的权力、阶级、政党等等,都可能成为文化的具体表现形态。文化内在充满着多种层面的结构关系,仿佛立体化的网状物,纵横交错地盘踞在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所有的场域,都可以成为文化碰撞、对峙、交锋或融合、交流、合作等等的角逐舞台。每一种文化形式,都与其他种文化形式相关联,在认识论上,这种关联性创造了文化互为存在的条件。例如,我们之所以有“中国文化”这样一个特定称法,至少必须有一个相比较的坐标,如“西方文化”或“印度文化”,这样“中国文化”才有可能成为必须如是称呼的理由。文化的这种互为关系特征,使得一种文化的独特性,只能在与其他文化的关系中,才能被显示——其中包含了它的形态、意义、功能以及表达符号与存在方式。

文化的这些形态特征,是由具有特定内涵的、被赋予意义而获得表述功能的形式所构成。如党史文化,它既具备了文化的普遍特征,是这种“普遍特征”的具体表现形式;同时,它又具备了自身的特殊特征,赋予了这种特征以历史意义的形式,而这种形式蕴涵着中共作为现代型政党的全部活动方式。例如,在中共历史上,爱国主义精神无疑是党史文化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但是,爱国主义精神并非党史文化所独有,凡是具备热爱自己祖国的任何政治意识形态,都可能具备这种爱国精神,这是爱国主义精神作为一种文化表现形式的普遍特征。可是,党史文化中的爱国主义精神,则当有其特殊的内涵,毕竟中共作为一个政党,有别于其他政党,有别于其他意识形态。它有自己的政治理想、革命目标、建设任务,有自己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而这些都是具有历史性的。显然,爱国主义崇高精神,只能在具体的历史与现实语境中被理解和被解释,这是爱国主义精神在党史文化中的特殊意义所在。

党史文化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形态,是与其他文化形态相比较而共存的,并且是处于恒态与动态的结构关系之中的。在理论分析上,结构通常是被置于整体性框架之中,这就意味着,在整体性结构中,一个因素发生变化,就会引起其他因素的变化,认识这种变化,就必须有一系列的转换形式。只有在被转换的具体形式中,才可能理解文化的基本特质。显然,“结构可以被定义为一组相互关联的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一系列转换的规则”②〔英〕齐格蒙特·鲍曼著,郑莉译:《作为实践的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54页。。在这种意义上,从党史学科的体系范畴看,党史文化应当被视为具备如下几种结构关系的历史现象:

第一,就文化的存在现象而言,党史文化与中国现当代文化,共存于同一个历史空间,是这种空间结构中不同位置上的文化单位。在现代中国社会(1919年至1949年),党史文化是最具生命力和发展活力的文化形态,但并非表明它就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单一文化,同时存在的,还有各种各样的文化形态;在当代中国社会(1949年以后),中共成为执政党,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建构,使得党史文化上升为主流的、主导的文化形态,但这也并不能取代或遮蔽其他文化的存在。在这种意义上说,现当代中国社会的各种文化语境,是构成党史文化内在特色的参照因素。也就是说,党史文化的“特色”,是因其他文化的存在而显示出来,如日常生活中的端午节,传统中人们以粽子或赛龙舟纪念屈原,但党史文化中的各种宣教媒介,可以借此将其提升为一种爱国主义的活动。因此,没有类似端午节这种民俗文化的存在,党史文化就无从塑造相应的文化形式,而“塑造”正是一种行为过程。

第二,就文化的表现形式而言,党史文化是由各种复杂的形式所构成的。党史文化中的“文化”,只不过是对党史实践中具有文化属性部分的一种抽象性表达,因此,党史文化一般不可能自我呈现,它只能借助各种具体的、感性的、审美的等等形式来体现。换个视角看,这些形式,如一尊塑像、一部影视,要成为党史文化的表征形式,它的意义功能就是象征,因此,这些形式就必须转换为象征形式,并且在塑造党史文化过程中发挥作用。像人民英雄纪念碑上的浮雕,其象征意义在于通过浮雕艺术形式,再现党史中的历史蕴涵。显然,浮雕构成了党史文化的一种具体物化形式,党史文化通过浮雕这种艺术形式获得展现。实际上,“在所有社会中,象征形式——语言陈述,姿势,行动,艺术作品,等等——的产生与交流是且始终是社会生活的普遍的特点”。在这其中,“文化现象可以视为结构化背景中的象征形式;而文化分析则可以看做对象征形式意义构成和社会背景化的研究”。①〔英〕约翰·B.汤普森著,高铦译:《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译林出版社,2005年,第1、13页。党史文化的意义构成,是通过多种多样的象征形式来体现的。

第三,就文化的变迁过程而言,党史文化由文化历时性与文化共时性二元结构所塑造,这种二元结构不是单向度的,也不是对立的,而是多元交叉的、互为转换的。党史文化中的这种历时性与共时性,既是从历史的本体意义上说的,也是从认识意义上说的。党史文化的本体意义,指向党史文化本身的客观存在,它是在动态与静态、纵向与横向互动的关系中演变的,呈现的是一种发展形态与发展结构的存在关系。发展形态指涉的是,党史文化在不同时期的文化系统变迁、运动、衍化等等状态;而发展结构指涉的是,党史文化在特定时期、特定领域文化系统内部各要素的影响、借用、关联等等状态。前一状态通过后一状态表现出来,后一状态同样保持前一状态的基本特质,两者共存于辩证统一的关系之中。就如新民主主义文化那样,既是一种“五四”以来新文化的历时性继承的文化形态,也是在反帝反封建革命性质主导下,民族、科学、大众等共时性要素构成的文化形态。建立在党史文化的这种历史本体基础上,党史文化的认识意义,指向的则是对党史文化的认知、理解、诠释、书写等等主观行为。这种主观性的认识行为,是与党史文化发展形态与发展结构相适应的一种意识化结果。党史文化的本体意义与认识意义是互为关系的,没有前者,后者无从发生;没有后者,前者无从显示,双方互为前提、互为对象、互为解释。

党史文化是各种结构关系的综合体,对其进行研究和解释,应当充分顾及其中历史实相复杂、多元的结构因素。实际上,党史文化本身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的具体形式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与其他历史因素或现实因素共存的。党史文化是由中共历史本身所构成,因此,党史文化在事实上已存在90余年,在历史阶段划分上,可分为现代的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当代的即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史文化是在这两个时期被建构起来的,带有这两个时期的历史烙印。这种历史建构和历史烙印,既是党史文化的真实存在,也是党史文化的精神遗产,同时又是党史文化分析的“前知识”。任何党史文化的历史书写,都不可能从这种“前知识”剥离而来,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前知识”的存在,党史文化的现在视域就根本不可能形成。

二、党史文化的历史书写

党史文化作为党史学科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应当进入学科机制的运行体系之中,参与学科建设,其中对党史文化作出符合党史文化历史变迁实相的理解与分析,就构成了党史文化的历史书写。没有党史文化的历史书写,就没有党史文化的意义生产或再生产。党史文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对一种文化的论证,因为既然是“党史”的文化,就应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去理解。党史文化具有历史性的特征,是历史解释和历史书写意义上的文化形态。

历史书写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写”的行为,或者看成俗语所称的“写东西”及其技巧。“书写”一词,应当放在社会文化人类学的范畴内理解。按照这种理解,“书写”是一种文化标志,其创造了人类语言的客体化,并且使知识和思想发生意义增值。“书写”应当被理解为一种认知方式,这种认知方式并不仅限于文字表达行为,它还包括能够表达意义的诸如具体的图像、符号、姿势等等行为。“书写是对经验的经验,是‘元经验’,是用符号形式对经验的深思熟虑的排序,并从中有意识提炼的‘意义产品’。从最完整的形式上来理解,书写是一种用符号反映经验,并赋予其意义的实践。”①〔英〕奈杰尔·拉波特、乔安娜·奥弗林著,鲍雯妍、张亚辉译:《社会文化人类学的关键概念》,华夏出版社,2009年,第372页。

显然,就此而言,历史书写是一种历史认知方式,它借助于种种象征性符号,对具有历史属性的经验现象进行提炼,并赋予这种现象以历史意义。党史文化的历史书写,属于历史书写的一种,针对的是党史的经验现象。通过党史文化的历史书写,可以赋予党史经验现象以意义。这种意义的形成过程,就是党史文化形态的生产过程。

文化不是一种实物或器物,而是一种精神蕴涵,就像商周青铜器那样,本身并不是文化,而是一种文化载体,所谓的“青铜文化”,实际是人们赋予青铜器以远古的民族精神意义。但任何一种文化,都必须借助一定的载体才能显示它作为文化的存在。同样,党史文化也必须借助某种载体,以作为意义蕴涵的媒介,这样才能显示它的文化存在。因此,从学科要求上说,党史文化的历史书写,可以经由种种载体的塑造、制作、叙述、编织等手段,生产或再生产党史文化的基本理论形态。

第一,对文化内涵意义的文本化运作,是党史文化进行历史书写最有效的方式。在中共历史发展过程中,任何记录、回忆、谈论、宣教、研究等等行为动作,一旦通过语言文字的制作而转换为生产性的书面形式,它就构成一种历史叙述性的文本。这种文本其实已是对党史实相的再生产,是一种理解、解释、评析与再理解、再解释、再评析的历史书写。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永不停止的文本化而不断重复循环地书写。如此一来,一系列的观念、思想、意识、感觉等等,都可以聚集在特定的文本之中,构成党史文化的“前知识”,党史文化的意义在其中得到重构,也促使党史文化的新文本可能再次被生产。就像“改革开放”这个概念,是党史文化中的一个重要范畴,经历30余年的实践,它已在人们的意识深处积淀为一种共识,并且构成了中国社会的整体行为方式。因此,它不但在党史文化中,而且在现代中国文化历史发展中,意义非同小可。对这种文化现象的文本化书写,不但可以再现它的艰难曲折的发展历史,而且可以揭示其中的现实意义,从而塑造社会意识和社会行为,促进当代中国社会的政治进步与经济发展。

第二,对文化象征形式的意义解释,是党史文化的另一种书写方式。象征形式并非天然生成的,而是被建构起来的,其中蕴涵的意义,同样是被建构出来的。伯明翰学派奠基人、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家斯图亚特·霍尔提出:象征形式的意义建构,是由象征信码系统来完成的,象征信码在编码—解码的结构中,建立起概念系统与语言系统的关系①参见武桂杰:《霍尔与文化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第120—146页。。就像一旦提起人民英雄纪念碑这个巨型象征物,“革命”概念的符号信码,就会指示出历次革命运动的心理图像,就会在人们的心灵想象中,书写各种情绪感受,甚或激起某种崇高的信仰。在特定的情景下,人们瞻仰纪念碑图像,或者阅读纪念碑解释读物,都可能产生对中共革命历史的追忆与思考,并且可能转换为一种行为方式,或者内化为一种积极观念。这时,纪念碑作为一种象征形式,就塑造了党史文化的历史内涵。霍尔曾提醒:“思考‘文化’的一种方法是以这些共享的概念图、共享的语言系统和驾驭它们之间转化关系的各种信码为根据。”②〔英〕斯图尔特·霍尔编,徐亮等译:《表征》,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1页。党史的象征形式具有不可计量的承载物,但无论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其意义书写功能,都会以相应的象征信码为依据。因此,对党史文化中象征形式的历史书写,对于党史文化的内涵塑造、意义传输等,能够促使党史文化的知识与信息社会化、内在化和扩散化,增强社会的受众面,扩大党史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第三,对文化仪式行为的分析,也是党史文化的一种书写方式。传递文化意义的,并非仅限于语言系统,使用某种行为表征系统,同样可以建构文化意义。党史中的许多重大事件或主要人物,只有通过相应的纪念仪式,才能够不断地获得社会的认同,并且引起人们共同的文化想象。纪念仪式是对过去历史的重新书写,拾回了历史记忆,目的则在于引导当下人们的行动。纪念仪式对于党史文化的历史书写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仪式能够在最深的层次揭示价值之所在……人们在仪式中所表达出来的,是他们最为之感动的东西,而正因为表达是囿于传统和形式的,所以仪式所揭示的实际上是一个群体的价值”③〔美〕维克多·特纳著,黄剑波等译:《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6页。。因此,在一定条件下组织党史纪念仪式,展现其仪式过程,不但会激发社会对党史上重要的事件与人物的认同感,而且这种过程也是一个历史的重新书写过程。它既保存了历史记忆,而且也重塑了人们的思想信念:“如果一个人看到了如此遥远的过去重新回到了他的身边,如此宏伟的事物重新激荡着他的胸怀,他就会更加确信自己的信仰。”④〔法〕爱弥儿·涂尔干著,渠东等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58页。这就是纪念仪式的特征与功能,借助于此,党史文化的历史书写将在另一个层面被人们所认知、所感受、所认同,并且将党史文化建构为一种社会的思想主流文化形态。

党史文化的历史书写并不是一种孤立封闭的自我陈述,在任何情况下,它都不可能是一种虚拟的漂浮物,而只能与现实语境相关联。社会思潮、政治走向、经济形态、民族精神、传统理念等等,都可能制约这种书写的“进展”程度。实际上,“书写本身也是一种社会实践,它通过重新分配象征符号的参照空间,为读者廓清了一个位置,提供了一个‘借鉴’”⑤〔法〕米歇尔·德·赛尔托著,倪复生译:《历史书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69页。。就像当代中国所要建构的、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主导的文化体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文本化的、象征化的、仪式化的,或者其他形式,都只有进入相应的书写领域,才能将这种文化体系体现出来,并形成一种社会认同行为和社会接受行为,这种文化体系才具备现实意义和发展意义。

三、党史文化的学科研究意义

党史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历史的文化形态,是一种政党生活方式,也是一种政党行为方式,同时是一种政党思想的观念存在。在文化形态学上,党史文化是与中共历史进程桴鼓相应的,是中共历史进程在文化意义上的反应。构成党史文化形态核心要素的,是中共历史所积累的基本价值观和思想传统,是这种价值观念和思想传统的存在方式或表现方式。党史文化概念的提出,为党史学科的研究领域增加了新的理论空间。因此,提升党史文化研究的理论水平,是党史学科建设义不容辞的学术责任。

党史文化的研究,并非仅仅意味着党史学科空间的扩展。它是学科机制原本应有的构成部分,现在应当重新纳入。将党史文化纳入党史学科范畴之内,其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可以使党史的整体性研究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更能反映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历史演变的面貌,更能体现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历史进程;其次,可以使党史研究中的种种具体问题,在复杂多维的文化视野里被观察;再次,可以使党史研究更加关注社会文化方式的演变,而不仅仅局限于从理论到理论的简单复述;又次,可以使党史研究转换观察历史变迁的角度,在政治、经济、军事等等领域的互动关系中,进一步考察社会的意识、观念、习惯、心态、表达等等社会行为,塑造更符合、更贴近、更真实地联结社会生活的党史形象。确立党史文化在党史学科中的位置,能够使党史研究的一系列问题,更具有分析的可塑性,党史的形象与面貌也就更具丰富性。

党史文化就像是由历史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党史文化的研究,就不仅只是描述性的,更重要的应当是解释性的。这种研究不应当归类于实验科学,而应当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在学科方法论上,意义解释并不能像审讯官盘问证人那样,只对史料讯问真假,而应当从文化现象入手,解释存在于文化事实背后的隐蔽性意义。实际上,党史文化的相当一部分,已成为历史遗产,已被历史时间所分割,当代人对其的理智感知或感性认知,很正常地可能出现陌生性反应。例如,对于新民主主义文化,尤其它所强调的科学、民族、大众诸要素,除了专业研究者之外,相当多的受众者,并不能充分了解产生这种文化的历史语境,也就不能了解为何要提出这种文化主张。为此,这就需要解释手段的介入。历史语境的解释与党史文化的意义生产,是处于同一条流水线上的思想波纹。

党史文化是一种政党的生活或行为方式。这里所谓的“生活”,最具典型性的或代表性的,是一种政治社会生活;而“行为”则是一种政治运作行为,一种政治思维活动,一种政治实践手段。由这种生活或行为方式所形成的状态,就构成党史文化的基本形态。显然,形态化的党史文化,蕴涵着内在的心智结构与知识结构。对此进行研究,就要将这种研究对象与研究主体的关系处理得当。因为,“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有一种协商关系,共同在参与知识生产的过程,每每他们任何一方对自我的理解发生转变或身份策略有所调整,则行为意义的解释就随之不同,如此一来,知识内涵当然就发生变化”①石之瑜:《社会科学知识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72页。。意识到这种关系可能对党史文化研究的制约性影响,能够使得党史文化的研究不至于落入简单的单向度论证的窠臼,同时才能避免党史文化研究陷入循环解释的学术困境。

党史文化的研究,应当被理解为一种开放性的学科研究。这不仅仅指的是在知识谱系上多学科的参与,更重要的是指一种研究态度,一种文化风度。作为一种文化存在,党史文化是处于与其他文化的关系结构之中的,党史文化和近代以来的中国与世界,有着广泛的联系。因此,对党史文化的研究,就应当有前瞻性、包容性、发展性的学术心态,不但要从党史文化角度看中国与世界(历史的和现实的),而且要从中国与世界看党史文化;不但要从党史文化看周边文化(如文化守成主义思潮等),而且要从周边文化看党史文化;不但要分析党史文化对当代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中心)的影响,而且要分析当代文化建设对党史文化的塑造意义。这样,党史文化研究才有可能具有拓展性与创新性,党史文化研究才不至于走入狭隘的自话自说的思维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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