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区域范围考察
2012-01-27凌步机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区域
□凌步机
(中共赣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江西赣州 341000)
中央苏区区域范围考察
□凌步机
(中共赣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江西赣州 341000)
考察和认定中央苏区区域范围,应遵循六个原则:一是应当涵盖中央苏区斗争历史全过程;二是应当涵盖中央苏区斗争各时期涉及的所有区域;三是应当依据当年党、政、军的隶属关系;四是应当区分全红县、苏区县、部分范围县和游击区县等不同层次;五是应当以现在县(区、市)行政区划为单位去认定;六是应当认定“苏区县”和“中央苏区县”的区别和交叉。依据上述六项原则,现可认定江西、福建、广东、湖南4省共有85个县(区、市)属于原中央苏区范围。
中央苏区;区域范围;认定原则;认定数量
近年来,由于中央和江西、福建、广东等省加大了对原中央苏区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因而中央苏区区域范围认定问题,逐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中央苏区区域范围认定既是个学术问题,也是个政策问题,事关重大。笔者从事中央苏区历史研究近30年,特撰此文对这一问题谈点看法。
一、认定中央苏区区域范围应当遵循的原则
过去,对于中央苏区的区域范围,长时期存在一个误区,就是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只是按《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一文中毛泽东说的一段话做依据。原文是:“历史上,我们只在一九三一年下半年打破了敌人的第三次‘围剿’以后,江西中央区联合起来有过二十一个县城,但是还没有中等城市。二十一个小城市联在一起,最多的时候有过二百五十万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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