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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李二曲对宋明理学的总结

2012-01-27林乐昌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1期

林乐昌

(陕西师范大学 政治经济学院哲学系,陕西 西安 710062)

明清之际,李二曲(1627-1705,姓李名顒,字中孚,学者称二曲先生)掘起于关中,与北方的孙夏峰(奇逢)、南方的黄梨洲(宗羲),“时论以为三大儒”。[1]当时诸大儒或着重从政治制度角度(黄梨洲),或着重从历史经验角度(王船山),或着重从理学得失角度(李二曲),分别对鼎革之变的惨痛教训做了深刻的总结。二曲总结宋明理学各派学说得失所涉甚广,本文仅选择其中三个方面略加探讨:一是依据宋明理学史上各派本体观念的实质性意涵,着重以“虚明寂定”四字加以全面概括;二是以“明体适用”为基准,特意提出兼顾体用知识的“知体”概念,弥补了程朱、陆王两大学派的缺失,是对两派学说的改铸和归并;三是重视经世思想的学理根基,从“明体适用”的高度重新思考传统的经世问题,提出以“明学术”、“醒人心”为中心的新的经世观念。

一、“虚明寂定”:对理学各派本体观念的总结

李二曲创建的“明体适用”学说正是以宋代理学的体用论为框架基础的。[2]二曲对宋明理学体用论的总结,集中见于他与顾亭林就“体用”加以论辩的三通书札。①二曲在致亭林书中提出:“如明道存心以为‘体’,经世宰物以为‘用’,则‘体’为真体,‘用’为实用。”“苟内不足以明道存心,外不足以经世宰物,则‘体’为虚体,‘用’为无用。”②在明清之际的哲人中,二曲最重本体论,他对形上本体的切己体验和精深论述均超乎同代学者之上。由于被时代剧变所引发的迫切现实问题所掩盖,二曲本体论的重要哲理意义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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