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权:回归村社回归农民——兼评贺雪峰《地权的逻辑: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①
2012-01-27贾林州赵晓峰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1期
贾林州,赵晓峰
(1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4;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地权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二十多年来,主流经济学者所倡导的农地私有化政策已成为我国农村改革的基本指导理论。不过,这并不表明,理论话语和意识形态可以掩盖国情表述的真实情况与内在逻辑,从而超越资源与人口不平衡分布的空间区域和现代化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成为普世性、真理化的经济规律。任何社会科学理论不过是具体时空条件下的产物,而遵循基本的国情条件才是选择和运用理论的出发点。因此,农村改革的指导理论与政策选择的前提和基础,应是探寻和遵守乡土社会的基本逻辑。贺雪峰新著《地权的逻辑: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下简称《地权》)就是少有的能将现实乡土国情中的地权逻辑表述清晰的重要著作。
在此,本文即论述国情中地权的历史演变与现实功能,并在追寻中国发展的合理村社制度基础与基本治理单位之制度安排的同时,也对农地私有化理论与贺新著进行回应。
一、个体地权:不能承受之重
(一)农地的权利神话
对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农村改革的指导思路,作为重要参与人的温铁军在其博士论文中叙述如下,“大包干之后中国分散的兼业化小农户不可能与外部规模经济主体之间形成合理的对等谈判条件下的可维护的契约关系、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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