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职学校校企渠道联盟的设计与实践研究
2012-01-25刘徽
中国医学教育技术 2012年1期
刘徽
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药学系医药营销教研室,沈阳110101
医药高职教育对学生培养的根本目标是其在就业时可以直接上岗,真正实现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零距离对接”。校企合作为高校、学生和企业三方搭建了一个实现共赢、互惠互利的“对接”平台。
校企合作属于两个或多个组织间建立起来的伙伴型关系,与一般伙伴型关系相似,其冲突也会存在。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一头冷、一头热”现象比较普遍,合作效果甚微[1],合作紧密度低,大多还是建立在靠“关系和信誉”基础上的浅层次、低水平的合作,合作很不稳固。
医药高职院校与医药企业都期盼构建长期的、对称的、稳定的合作关系架构以实现合作关系双边治理的长效机制,从而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2]。医药高职校企渠道联盟为解决这一困境提供了有效的组织框架和途径。
1 关于医药高职校企渠道联盟
我国高职院校与企业需要建立联盟组织,校企合作联盟能够为学生提供职业指导、毕业实习和就业安置等“一条龙”全程服务[3]。从市场营销学视角审视,毕业生可视为医药高职院校的“产品”,用人单位可视为“客户”,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虽然不是商业意义上的交易关系,但具备上下游企业间的纵向渠道关系特征,属于市场营销学的渠道理论范畴。上下游企业(或组织)间建立的联盟组织应属于渠道联盟,渠道联盟作为战略联盟的分支之一,在战略联盟的众多类型中更适合在校企合作中应用,校企联盟应该以校企渠道联盟的形式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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