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9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经济运行情况调查
2012-01-24刘亚民岳冬丽程艳敏成学燕郭全胜何有琴
卫生软科学 2012年11期
刘 岩,林 静,刘亚民,岳冬丽,程艳敏,成学燕,郭全胜,何有琴
(1.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信息研究所,山东 济南 250062;2.山东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山东 济南 25006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1]。各地医学会自2002年9月1日起据此组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以下简称医鉴办),具体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至今已逾8年多。既往文献中鲜见有关医鉴办经济运行方面的研究报道。笔者对山东省内9家医鉴办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旨在为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医学会提供相关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山东省内省、市两级医学会医鉴办。
1.2 调查方法
预设调查问卷、调查表,于2009年6~8月通过省医学会向 18家医鉴办发文进行经济运行情况调查问卷填写;对医鉴办主任的关键人物访谈由课题组成员根据预设访谈提纲现场实施。
1.3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涵盖医鉴办2002年9月~2008年12月收入、支出等经济运行指标;关键人物访谈的内容主要是对医鉴办经济运行现况的主观认识、评价、具体意见和建议。
1.4 数据处理
调查问卷收回后,经逻辑校对无误,用 Microsoft Access软件建立数据库,利用Excel和SPSS 17.0 For Windows进行统计分析。
2 调查结果
山东省共有省、市医学会医鉴办18家,9家医鉴办因回收问卷中数据缺失值过多影响结果分析,按无效问卷剔除,实际有效问卷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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