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现状
2012-01-23周雨风
中国药业 2012年22期
王 倩,周雨风
(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重庆 400016)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重庆市渝中区按照国家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实施方案及市政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统一部署,自2007年以来探索社区药品“低(零)差率”销售,从2010年2月起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现将主要做法及所取得的成效介绍如下。
1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概况
该区于1997年在西南地区率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02年建成重庆市第一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5年被国家首批授予“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称号,2007年创建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同时成为全国29个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和全市2个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之一。目前,该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0家。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政府举办的全民差额拨款事业单位8家,企业举办1家,公立医院举办1家,社会力量举办2家。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以门诊服务为主,仅有康复病床60张,80%未设置病床。2011年10月,渝中区上清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大溪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部复核,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同时,上清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全国32个“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培训基地”之一[1]。
2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与主要措施
2.1 实施情况
基本药物的采购:该区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统一在重庆市药品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实现同药品同进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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