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2012-01-22何绥平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北京积水潭医院药剂科北京100035
何绥平(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北京积水潭医院药剂科,北京 100035)
2012年8月1日,卫生部下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1](以下简称《办法》),其核心内容之一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本文将就此谈谈个人的理解与认识。
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的背景与目的
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细菌耐药性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而将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有助于促进其临床合理应用。目前,澳大利亚、爱尔兰、印度和我国香港地区均按照WHO建议的分级方式,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unrestricted)、限制使用级(restricted)和专家级或特殊使用级(ID specialist)3个级别。美国、欧盟虽然并未在全国或者地区层面统一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级,但其大多数医疗机构均采用了WHO推荐的分级方式。
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问题,要求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机制。2004年,卫生部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首次要求全国医疗机构将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中进一步强调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卫生部要求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再次要求全国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我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的信息显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尚存在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不同专业、职称、年资的医师对感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存在明显差异;不同地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意识、管理水平存在差异;不同抗菌药物品种安全性、疗效、价格以及细菌耐药性存在明显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