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护患纠纷46起分析
2012-01-22陆瑞光陈利敏李志超
中国乡村医药 2012年3期
陆瑞光 陈利敏 李志超
(浙江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312000)
本文回顾性分析46起产科护患纠纷的引发因素并提出防范措施,旨在提高产科护理工作的质量,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
1 病例资料
1.1 一般资料 2005年7月至2011年4月,本院医患办公室记录在案的产科护患纠纷共46起。其中产妇因素24起(52.2%),新生儿因素22起(47.8%)。
1.2 引发因素构成 产妇因素:会阴切口愈合不良12起(50.0%),软产道深度裂伤3起(12.5%),产后出血、胎盘残留、产道血肿、纱布残留各2起(各8.3%),病房内分娩1起(4.2%)。新生儿因素:锁骨骨折14起(63.6%),重度窒息3起(13.6%),臂丛神经损伤2起(9.1%),低血糖、脐炎败血症、沐浴后腹泻各1例(各4.5%)。
2 护患纠纷原因分析
2.1 社会方面因素 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护患之间认知不同,有些孕妇及家属认为分娩是个生理过程,只要产前检查正常就一定能顺利分娩,产妇和新生儿就应该是正常的,如果在产程中出现异常或难产,或发生了产妇会阴切口愈合不良、新生儿锁骨骨折等并发症,就难以接受并认定是医疗行为有问题,院方要负全部责任。有新闻媒体侧重报道院方责任和巨额赔款,诱导纠纷发生。部分产妇家属把医院当成了可以讨价还价的市场,认为只要进行纠纷或以诉讼为要挟,采取过激行为,医院就会赔钱。
2.2 孕妇及家属孕期保健知识缺乏 妇女妊娠后,饮食上过分追求高营养、高热量,而且相当一部分孕妇对饮食结构搭配并不合理,营养过剩致过度肥胖。有资料表明[1],孕期体重增加与胎儿体重呈正相关;孕期体重增加越多,巨大儿的发生率越高,剖宫产率和各种并发症发生率也相应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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