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南郑县种子管理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2012-01-22王小红强成波

种子科技 2012年10期
关键词:种子公司管理站经营

张 晓,王小红,张 慧,强成波

(南郑县种子管理站,陕西 南郑 723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出台实施,保障了品种育种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既活跃了种子市场,也给用种农民选择质优、高产、适应性强的品种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同时,种子又是经营销售的一种特殊的生物商品,种子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种子管理意义重大而深远。

1 现状

1.1 管理机构现状

2007年12月3日,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农业部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将南郑县种子公司(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整建制转换为县种子管理站,隶属于县农业局领导,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0人。主要职责任务是受县农业局委托执法,对全县辖区种子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以维护正常的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承担省水稻、玉米(陕南)、油菜(陕南灌区)区域试验及三大农作物新品种的展示工作;负责全县种子市场及种子质量监管,负责主要作物技术咨询及种子投诉接待处理工作。

1.2 种子市场现状

1.2.1 种子经营状况。种子经营队伍结构复杂。随着改革、开放、搞活政策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给种子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种子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但也引发了种子价格战。自实施《种子法》以来,种子经营由原来县级种子公司独家经营变为全市20余家种子公司、省外大型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经营,形成相关科研单位、粮食、商业、供销、邮政以及基层农技等多个部门、个体种子商贩都在经销种子的局面。自2008年以来,在我县办了B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仅有1家,其它公司在我县设分支机构一家,种子企业直接供货到我县、乡(镇)的有10余家;全县22个镇共有种子经营门市部280余家,无固定场所、走村串户销售种子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1.2.2 种子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280余户种子经营者中,除原县种子公司建立的销售网络的从业人员(主要为乡镇农技人员)具有一定的农技知识和种子专业知识外(这类人员占35%左右),其余销售点的从业人员和走村串户的游售人员大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农业技术知识培训 (这类人员占65%左右)。他们中,有的不能畅读和理解品种说明书的内容,更不懂种子的特征特性及适应范围,不能给用种户正确讲授良种良法。2008年就有个别不懂农业技术知识和种子专业知识的种子销售户,将生育期较长的明优09水稻种子,销售到我县青树镇和黄官镇海拔800米以上的山区种植,造成种植户严重减产。

1.2.3 经营者经营行为不规范。在种子经营者中,虽然持有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的书面委托书,但他们的经营场所大多是临时租用的。在种子经营过程中,虽然向购种户开具了售种凭证,但当他们所销售的种子出现质量问题时,多数受害群众是很难找到他们索赔的。更为严重的是无证无照走村串户的流动售种者,他们无任何售种凭证,卖了种子就走人,受害群众更是难以索赔。

1.2.4 经营品种多、杂、乱。由于利益驱使,一些经营(销售)者为了达到追求高额利润的目的,盲目追求品种的新、特、奇、优,以迎合农民的求新求好心理,乱引乱调种子。哪个品种利润高就调进销售那个品种,全然不顾品种的适应性、抗逆性、丰产性,或有无检疫性病虫。更有甚者,随意引进一些未经审定或不成熟的品系,擅自扩大试验示范面积。有的调进一些不适合本地种植的品种,有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鱼目混珠,坑害农民。据调查统计,2011年在我县市场销售的品种多达226个,其中水稻品种86个,玉米品种93个,油菜品种47个。

1.2.5 终端经销商的资质核定缺乏刚性标准。如注册资金、门店面积、仓储条件和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条件等,由于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从而呈现出种子经营潮涌现象。这些遍地开花的种子经营门店良莠不一,既严重威胁农业生产安全,又使种子管理工作难以顺利步入正规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2 种子管理现状

2.1 种子管理经费缺乏

自2007年12月转制成立县种子管理站以来,管理站不再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专门履行种子行政管理职责任务。在经济利益上不与种子经营单位连在一起,从而确保单位及执法管理人员能够站在公正的立场秉公执法,树立公正执法的形象。多年来,我县种子管理站在种子市场管理、种子质量管理、品种管理和种子技术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积极有益的工作和探索,为确保全县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贡献了自己应有的力量。但目前最严峻的问题是:办公经费极为紧张,又无任何工作经费来源,使单位工作开展举步维艰。种子管理站正式在职在编45人,县财政只包人头工资,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管理经费严重不足,单位电话费、水电费、车辆使用维护费、笔墨纸张等办公费用,全靠单位自筹。至于种子执法管理,查处种子案件,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种子技术服务等工作,均没有任何经费来源,很难实现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进一步创新。

2.2 质检设备落后

县种子管理站现有的种子质量检验设备大多是原县种子公司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陆续购置的,仪器设备陈旧落后,只能进行种子发芽率、水分、净度的检测分析,室内纯度分析鉴定还无法进行,很难适应现代种子管理工作的需要。

3 解决对策

3.1 加强种子管理重要性认识

种子管理工作是关系农业生产安全、增产增收和保障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这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必须要达到的一种共识。因此,应给予必要地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将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的年度预算。对市场检查、质量监管、试验示范、品种展示、良种推广、信息技术服务等不允许收费的工作要设立专项经费,以保障工作的公正性、连续性和高质量开展。

3.2 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

种子管理队伍是种子管理活动的承担者和实施者,是整个种子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与关键。种子管理工作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强,应将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人员充实配备到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同时,加强对现有种子管理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种子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增强种子管理队伍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要严格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强化责任制考核,增进内部凝聚力。

3.3 完善基础设施

加大对种子管理基础设施的投入,配备相应的现代检验仪器设备,建立必要的示范试验基地,强化种子管理硬件建设,确保种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3.4 加强品种管理,为农业生产提供品种信息

争取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示范站项目建设,加强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品种适应性的好坏是直接影响农民收成的关键,对新引进的品种必须坚持先试验、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加强对品种育、繁、推的管理,严禁未审先推、未引先售、未试先种,打击乱引滥繁的违法行为,以区域试验、展示观摩、示范引导的严格流程推广优良新品种。政府部门应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投入,建立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示范站,让农民通过观摩去选择品种,种植放心的优良品种,降低种植风险。

3.5 加快终端经销商销售许可标准制定

加快终端经销商资质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尽快形成经营者既有固定场所、资金保障、良好的仓储条件,又有专业的技术支持,促进县域种子经营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猜你喜欢

种子公司管理站经营
园林一角与位置经营
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药用植物保护对策
基于HIROSE模型的种子品牌价值评估实证分析
这样经营让人羡慕的婚姻
对标一流 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访山西省生态畜牧产业管理站站长杨子森
种子公司预算管理优化研究
变争夺战为经营战
浅析运输管理站的档案管理应如何与时俱进
该谁还钱?
汉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