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国债财税解析
2012-01-13刘建萍李伟毅
首席财务官 2011年11期
关键词:企业
刘建萍 李伟毅
对于企业投资国债方面有特殊的财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在税务处理方面做了进一步规范。
国债是由政府发行的债券,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国家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债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具有风险性小、安全性好、流通性强、收益稳定等特点,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企业在国债投资方面,财税政策有其特殊的规定,尤其是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在税务处理方面做了进一步规范。
国债种类与作用
按国债的券面形式可分为三类,即无记名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无记名式、凭证式和记账式三种国债相比,各有其特点:“无记名式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通过银行发行,可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记账式国债”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采用无纸化形式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在收益性上,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要略好于凭证式国债,通常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利率要略高于相同期限的凭证式国债。在安全性上,凭证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后两者中记账式又略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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