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字嗜好
2012-01-05老愚
博客天下 2012年33期
老愚
印刷出来的文字隐含有发表过的意思,字字精神,句子里好像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即使不算好的句子,铅印出来也会有一丝特别的意味
在上世纪80年代,存在一个严密的传播等级:复写,油印,排字,刊物,报纸,书籍。师兄卢新华把手写的小说《伤痕》贴在班级走廊上,让《文汇报》社编辑慧眼发现,得以公开发表,从而成为“伤痕文学”的滥觞。
80级仿效77、78级老大哥,在宿舍走廊设立墙报角,做作家梦的在上面贴了诗歌、小说和散文。我看了一眼,都是些照猫画虎的玩意儿。
我们班里流行手抄本,四五个同伴,定期交上誊写好的文章,由召集人画插图,到五角场装订成一册,名之曰《我之心》,传阅后由主编保留,出了三四期便偃旗息鼓。
手写变成铅字,意味着一个人被社会承认。班里第一个发表作品的,是贺老六,记得是一家晚报的征文,好几个人寄去稿子,只有他的发表了。
复旦诗社社刊《诗耕地》由学校出钱油印,能在那上面发表作品,你或许就可以以诗人自居了。
那时,“诗人”桂冠对中文系以外的女生有致命的杀伤力。但写诗确实需要才华,能考上中文系的大都自负,不会承认自己没有那东西。本班一位农家子弟发明了“拼音诗”:先写好句子,然后查字典,因为他普通话发音也不标准,用拼音字母写成诗。借助报道,也成了“新闻”,甚至收到了杭州女生的求爱信。时空起了极佳的间隔作用,让不相识的人臆想對方,勾勒出一幅幅佳偶奇缘的美妙幻觉。
一天,脑瓜灵光的F君,收了我们几个的几首诗,附在他的十多首“组诗”后头,找打印社打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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